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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日前,甘泉路街道城管社区工作室接到一例投诉,有居民遭遇了不文明行为的侵害——原来,在南泉苑某号,有一户住家为了让自己住得宽敞,便利用自家位于顶楼的便利,私自占用门前的公共楼道,将其改装成了完全独用的私人厨房,甚至还为其私拉私接煤电水管。但就在这处私人违法搭建给了事主“烹饪自由”的同时,却让周边的居民遭了殃,不但经常会被蹿出的油烟呛到,还要整日担惊受怕,“万一出了火灾,那该如何是好?”

接到投诉的城管部门,立即深入讨论了案情,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行为与文明初衷背道而驰,更是违法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城管部门现场踏勘,确认了违法行为属实,“依法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其不自行拆除该违法搭建的厨房,还可申请强拆。”

经过城管社区工作室联络员情理法的耐心劝导,该户居民最终认错认改,不但全部接受了城管部门的整治通知单,更意识到了邻里关系融洽的重要性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随着整改工作全部完成,悬在居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法律知识小提示: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管执法或者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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