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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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
会议资料,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
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均能够严格按照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杜绝了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对外担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
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23 年 6 月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
独立董事: 闫华红、王忠诚、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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