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张掖市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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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司法所所长董得光(左一)调解矛盾现场。王豪/摄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速展村开展普法宣传。王豪/摄
炎炎夏日,为全面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同时不耽误群众采摘花椒,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西坡镇红崖村,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组织召开每月 10 日的民事直说会议。贾甲龙/摄
近年来,甘肃省已培养“法律明白人”6.57万余名,他们在村里协商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中积极作为,和村民“谈法论理”、与本村的“三官一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注)等建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带动更多老乡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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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8月,进入丰收时节,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村劳累了一天的乡亲们,傍晚时分常聚在一起纳凉、聊天。
这天,年近60的曹玉琴,刚从自家蔬菜大棚忙活完,就来到村委会门前的文化广场,和左邻右舍聊天气、聊收成。闲聊间,不时蹦出“协议”“法律”等词句。
有邻居问,“客商来收菜,看菜给价,来之前口头说好的是1元,临到头又压价,变成了0.8元,咱应该怎么做?”
“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蔬菜品质与收购标准没有太大出入,对方应该按约定好的价格付款。”曹玉琴帮着出主意。
日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参加“2023年法治乡村甘肃行”活动,听到越来越多的当地村民“谈法论理”,文化程度不高的曹玉琴正是该村11位“法律明白人”中的一员。
“法律明白人”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确定初选对象,上报司法部门,参加任前培训。通过线上考核后,持证上岗。
近年来,甘肃省已培养“法律明白人”6.57万余名。他们在村里协商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中积极作为,并和本村的“三官一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注)等建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带动更多老乡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排头兵”。
学法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
改变,不是在一瞬间发生的。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不少基层群众觉得乡村治理和自己没关系,法律更是不要碰。发生纠纷后,有人选择忍让,但心里记挂着这事,以至憋出‘心病’;也有人逞一时之快,吵架、打架,不仅导致矛盾激化、升级,还有可能触犯法律。”一位乡村干部告诉记者。
在农村生活了半辈子的曹玉琴觉得这是村里家长里短的常态,直到被村“两委”列入“法律明白人”初选名单,她还觉得这事有点儿“赶鸭子上架”。她和老伴儿要侍弄3个蔬菜大棚,时间、精力顾不上。“再说咱普通老百姓又不犯法,学这玩意儿没啥用”。
但为了不辜负村民的信任,曹玉琴还是硬着头皮上阵,跟着学起法律常识来,学着学着,一些平常困扰她的问题有了答案。
她一直放不下一件事。有户邻居,夫妻俩总吵架,以前,她多次“说和”,可这对夫妻还是离婚了。学法后,她梳理出问题关键——邻居夫妇吵架是因为男主人父母去世前,没有说清楚家中一栋房屋的归属问题。为此,他们一家常和小叔子家起冲突。两口子立场不同,心里都觉得委屈。
“当时,我劝他们家庭和睦,只能说一些好听的话,但其实这事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不懂,给建议就给不到点子上。”曹玉琴说。
身为村里的一社社长,帮社员调解问题时,曹玉琴心里有谱,也更有了“抓手”。
一社村民李兴(化名)和李伟(化名)是一对堂兄弟,两家农田连在一起。前几年,李兴在自家田边上种了几棵树,现已长大,树荫影响到李伟家庄稼的生长。李伟多次要求李兴砍树,李兴以树是种在自家田地为由拒绝砍伐。两人为此事多次发生口角,双方家人见面都互不理睬。
去年,村“两委”牵头化解这一矛盾纠纷,曹玉琴参与其中:先到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查,仔细丈量了双方土地,明确争议焦点;随后,在调解过程中,不断讲解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文,让当事人知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同时,以亲情、邻里情为切入点,让两家“和为贵”。
通过实地释法,李兴同意将种在田埂的树木砍掉,李伟也将多种的几行麦子清除。矛盾顺利化解。
这让曹玉琴学法更有动力。她坦言,自己读书不多,在“法律明白人”网校上课,常常听不懂,对法条的理解还需要加深,认证考试也考了两次,但村上的年轻干部以及线下培训老师常常帮助她,她还参加了一些司法部门组织的观摩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学习”。
“说事”能解身边难题
学法学明白,办事更明白。随着“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的深入,乡亲们更明白身边大事小事的利害关系,越来越多地通过调解、法律渠道表达诉求。
甘肃多地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鼓励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龙泉寺镇龙泉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两委”班子成员、社长、网格员等每周四会集中到一起,全天候坐等群众来提意见、说困难。日常,也随时欢迎群众来村委会说说家里家外大、小、烦、难的事。
“说事”场地并不固定,村委会、广场、田间地头、庭院树下,甚至是在电话里、微信上……办起事来却是雷打不动的高效率。
村民谈问题,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记录、跟踪、解决问题。村上还专门设立工作台账,分条罗列提事人姓名、议事内容、联系电话、解决方式、解决时间、参与人员、解决记录、解决结果和满意度测评等信息,并把每月的最后一天作为“说事”回访日,集中时间回访,再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3月2日,村民魏某来到村党群服务中心,他称自己和妻子今年因患病住院,花了不少医药费,希望村上能给予帮助。接待人王宗维详细询问了情况,实地调查,并与村党支部书记魏芳道沟通,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及时、依程序,为魏某家申请了低保。
取暖设备故障,联系维修;农作物受灾,给予补助;户口本丢失,挂失补办……类似的民生小事,桩桩办理不含糊;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诉求,也是在第一时间解决。有村民反映,一社简沟路被冲坏,村里很快组织人修路,并将该路段列入下一步修路计划。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魏芳道表示,“说事”为广大村民搭建起联系交流、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的平台,将红事简办、厚养薄葬、弘扬孝道、尊老爱幼、学法用法等良好村风民俗传递给村民。
去年,龙泉村魏学坤、王永晶一对新人结婚。双方家长经村里红白理事会提议,商定彩礼为8.6万元,这个金额相对还有点高,借“周四说事”,村“两委”讲政策,摆道理,女方家又退还4万元彩礼,作为小两口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两人结婚仪式新事新办,只请10桌亲朋好友参加,烟不超过16元,酒不超过120元。在村里弘扬了婚礼文明新风。评选美丽庭院示范户、表彰好人好事,给予奖励……村里的“周四说事”,成为孝老爱亲、好事传扬的“美谈”。
魏芳道统计,今年以来,龙泉村共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类困难问题49件,均已解决,其中列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村里有了法律顾问
以法治文明,助推乡村振兴。当前,甘肃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5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5990个。
走进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城郊郇庄村,大片的“蔬菜绿”“大棚蓝”“花卉红”“小麦黄”“小米黑”将大地装扮一新,生机盎然。
作为郇庄村的法律顾问,几年来,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红只要得空,就会去村里“转转”:开讲座、做主题宣传,普及与村里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村里各项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村委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她还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及微信号码,方便服务群众。
据悉,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甘肃的17494个村(居)均以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土地纠纷、环境污染、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法律咨询13.1万人次,对乡村法治建设起到有益补充,直接或间接推动地方产业发展。
前不久,甘肃朝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前参与调解张掖甘州区碱滩镇二坝村村民陈某与葛某因林地归属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王向前介绍,2002年,二坝村村委会将210亩林地承包给葛某,同时约定葛某不得转包,但葛某擅自将该片林地转包给陈某。今年村委会与葛某签订的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将该片林地承包给了其他人,陈某却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其权益,通过暴力手段阻拦新的承包人开发该片林地。
接手该案后,王向前与二坝村主要负责人以及陈某委托的亲戚进行商谈,耐心梳理各项法律关系,明确葛某擅自与陈某签订转包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陈某权益所受的损失应当由葛某进行赔偿,而不应当向村委会索赔。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陈某的亲戚当场表示,不再对该片林地新的承包人的开发进行阻拦。
此次调解,不仅明确了林地归属,也解除了当事人陈某对村委会的误解。210亩林地也将顺利承包,给村民带去分红收益。
记者手记
将“法”融入生活
“群众法治意识、思想道德的‘里子’和村容村貌、群众福祉的‘面子’同步推进,实现物质、精神‘双丰收’。”一位村支书如此总结当下村里的变化。
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起的“兜底”“压舱”作用。采访中,记者观察到,不少基层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调解矛盾时,不仅能从法律层面以案释法,还善于在细节上做研究,用科学方法分析,了解问题根源,调整执法方式,做到“对症下药”“举一反三”。
甘肃省张掖市是全国最大的玉米制种基地,全国每两粒玉米种子就有一粒产自张掖。为保障种源安全、促进产业振兴,当地设立“种子法庭”,建立涉种案件专家咨询、专业审理、专家陪审“三专合一”机制。同时,在春耕、秋收季节,开展涉种案件集中执行,在各村委会、制种企业确定执行联络员,协助查人找物,让涉种案件执行“简案速执、节点攻坚、信息共享”。
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司法所所长董得光令我印象深刻。让当事人从气势汹汹到平稳冷静,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他有一套自己的工作流程:分析原因——制定策略——背靠背攻关——面对面调解——引导教育。
今年4月底,镇里速展村村民李友(化名)因为弟弟李虎(化名)的妻子几次挖渠,将雨水引至自家牛圈,且在理论时多次遭骂,他无法忍让,动手打了弟媳,导致其肩胛骨骨折、面部挫伤。李虎赶回家后,选择报警处理,其妻子在医院接受了16天的住院治疗。
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该案情节相对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以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可不予处罚。
了解事由后,董得光和驻村民警、村干部等分别找兄弟俩谈话,听取他们的诉求。他分析,哥儿俩并不想因为此事撕破脸皮,在村上被人“看笑话”,也不想留下案底,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但双方都堵着一口气,弟弟认为哥哥“打人下手过重,犯了故意伤害罪”;哥哥则认为无风不起浪,事件源头在于“弟媳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经过3次走访、调解,双方情绪都有所缓和。董得光组织李家兄弟在村委会见面合谈。其间,两人又因言语不当,险些发生争吵,董得光及时安抚,讲法律、提亲情。最终,将李虎提出的7.5万元的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金标准核定后,谈到4万元,且约定一次性结清。
妥善化解纠纷后,兄弟俩握手言和,坦率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李友说,打人不对,今后,遇到纠纷矛盾,他要控制好情绪,避免被负面情绪影响做出过激行为。李虎也意识到,法律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亲人之间还是要相互体谅,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让亲人变成仇人。
而今,在甘肃的广袤乡村,类似的实践还有很多。无论是科班出身的法律从业者,还是识字不多的老人、孩子,他们都比先前更懂“法”,并逐渐将“法”融入自己的生活,这才能使法律真正扎下根来。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豪 来源:中国青年报